【 2017/01/07 "反剝奪 爭正義-私校年金 發聲行動: 拒絕灌水月退"假"年金 要求年金"真"改革! 新聞稿】

台灣私教工會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7年1月6日          

      反剝奪 爭正義-私校年金 發聲行動 

  拒絕灌水月退"假"年金 要求年金"真"改革!

12月30日為爭取被各界長期漠視的5萬7千名全國私校教職員之退休福利,私教工會於立院召開記者會,抗議年改會12月25日公布報告內容中“灌水”私校月退金和爾後雖修正但卻仍是錯的“膨脹”一次領(非月退年金)數據。而隔日在台北舉辦的第一場分區座談會,年改會又再度令我們失望:我們發現好不容易爭取到可在北中南東為私校教職員發聲的四位分區座談代表,卻在年改會以抽籤取得發言權的不當設計下,很容易失去可為私校教職員發聲的寶貴機會。果不其然,12月31日當天在多數公教團體派代表來抽籤的情況下,私校「以1/200之一的機率當然未能抽中」!我們在此抗議年改會如此不公允的設計。試問國家考試都有保障原住民等弱勢族群的名額了,為何對於少數團體如私校教職員的代表卻未給予保障名額呢? 這豈不等同於剝奪了我們私校教職員“發聲”的權利,那接下來的中南東三場呢?

    全國私校教師有4萬2千名,作育國家七成的英才。有別於18萬名公校教師,雖具同樣專業素養,盡同樣責任義務,然所受的待遇竟是不僅要面對日益惡化的私校勞動環境,更要面對退休後所得替代率僅約三成的淒涼處境。三成是所有職別中最低的(勞工平均有近五成),而與公校的九成五更是不能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 我們不禁要問,何以「同工卻近三倍的不同酬」? 分配正義是小英政府給我們的承諾,年改會雖揭櫫要縮短各職別所得替代率,並達到60%~70%,但面對如此“顛倒不清”的年改會以及對私校教育現場累積問題之無感和在專業法令上的不足表現,我們著實惶惶不安。私教工會在此呼籲年改會:正視當前私校教職員的退休問題,並應針對問題提出具體的年改方案。切勿虛胖私校教職員的所得替代率,必須以公平基準的計算方式,真正落實分配正義! 私教工會以教育現場工作者針砭當前私校教職員退休制度之問題,除上述「太低的所得替代率」外,尚有「私校退撫金只能一次提領,不能選擇按月提領」、「私校公保年金提領有三窗口:公保基金、台銀、學校,殊為不便」、「現行雖有增額提撥制度,但目前有多逹76%之私校不願配合辦理增額提撥。且已辦理增額提撥之學校中,其增額提撥率極低,大多數學校只為教職員每月提撥1元」以及「勞保與公保年資不能併計,造成年資無用,不利職涯轉換」。原本存在的退休制度問題若不當下改革,很快的,五年內席捲而來的退場海嘯將使私校教職員飄搖的權益與退休福祉更是雪上加霜啊!

    為能擺脫當前私校教職員的退休安養慘況,本工會在此鄭重的向年改會提出七項具體的訴求:

1.私校第一層公保年金之年資給付率應由1.3%提高至1.55%(民98年6月立法院已有附帶決議)。

2.提高私校第二層退撫金提撥率,由原12% 提高至18%,維持原制度分攤比例。

3.將私校第二層退撫金年金化、得按月提領。

4. 教育無公私之分,公私教職員依法盡相同義務,基於同工同酬,待遇和退休給付應一致。年改會應提出具體方案提高私校教職員退休所得替代率能與公校同為70%。

5.私校第一層公保年金由單一窗口提領。

6.為改善私校第二層雇主責任之退撫「增額提撥」制度成效不彰情形,應修改私校退撫條例第9條,規定各校應建立雇主增額提撥制度,並訂最低提撥率。教職員如有配合相對自主提撥之準備金,其免課所得稅金額增加一倍。

7.公、勞保或其他社會保險年資銜接,並可合併計算。年金分別計算、分別領取。

    私校年金改革刻不容緩,然在這波聲浪中,我們的聲音卻一再的被忽略甚至淹沒,私教工會為爭取因不公制度下被長久“剝奪”退休福祉的私校教職員聲音能被真正的聽見,乃號召全國私校的夥伴們,於1月7日(六)台中、1月8日(日)高雄及1月14日(六)台東三場年金改革分區座談會場前,齊聲齊力的展開「反剝奪 爭正義」的私校年金發聲行動,以期小英政府領導的年改會能超越政黨不分職別,落實符合正義原則的“真”年改,如此當不僅是全國私校教職員的福氣,也才是國家真正的福氣!

【新聞聯絡人】: 私教工會 陳秋瑩 副理事長 0921-38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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